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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坚持扩大对外开放的政策,共建“一带一路”已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与此同时,一些国家和地区逐渐加强外国投资审查。2019年3月,欧盟颁布新的外商直接投资审查框架,对外国投资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制。法国于2005年对外国投资设立了敏感行业的事先审批制度,并于2012年、2014年、2018年及2019年进行多次改革。通过出台新的政令和法令,法国一直在努力平衡跨国投资企业利益和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本文将通过研究法国外资准入制度的界定、理论基础、法律渊源、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定,对相关案例进行分析,总结出法国该制度的特征和发展趋势,希望能为我国政府和企业提供一些资料和启示,并探究如何在扩大对外开放和降低开放风险中掌握平衡。本文首先在第一章对“外资准入”和法国外资准入制度进行界定,并区分法国外资准入制度、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金融业准入制度等制度。在第二章,对法国外资准入制度立法的理论基础和法律基础作出归纳和分析,包括法国经济爱国主义理论、国际习惯、WTO与投资有关的规则和《欧盟运行条约》的相关规定,并对法国外资准入制度的各类法律渊源进行研究,包括法国国内立法和《欧盟外资审查框架》。在第三章,汇总并分析法国外资准入制度的实体性规定,涉及主管部门、审查范围、审查标准(清华紫光集团收购法国Linxens的案例)、法律责任(民事后果和刑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在第四章,汇总并分析法国外资准入制度的程序性规定,涉及审查决定、申报制度、经济部长的命令权、保全权和处罚权、投资者和投资目标企业的咨询权、救济措施、数据公开机制和议会监督机制等方面的内容。在第五章,总结法国外资准入制度的特征及发展趋势,通过比较两国制度的不同,探讨对我国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