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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实现着飞跃式的发展,1978年至2009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76%,远高于同期世界经济3.3%左右的年均增长速度。一方面,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基础设施创造了巨大需求;另一方面,基础设施为经济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和起飞条件。罗斯托指出,基础设施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社会先行资本应优先发展。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基础设施项目由政府主导投资建设,资金来源主要为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单一的融资方式造成我国基础设施供给长期处于相对短缺的状态,严重滞后于经济增长和发展需求。与此同时,传统融资方式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成正相关关系,导致经济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发展相对缓慢的状况尤为严重,已经成为制约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大力引进民间资本进入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础设施领域将成为解决基础设施项目融资问题的重要途径。吉林省作为深处我国东北内陆的省份,其基础设施发展状况具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显著特性,对该地区的基础设施项目市场化融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可以为我国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同类问题研究提供借鉴和参考。本文主要对以下问题进行研究:1.根据公共产品理论、项目区分理论、效率理论等,分析吉林省基础设施投融资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通过引入民间资本解决目前吉林省基础设施领域投资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在分析了吉林省基础设施领域的政策条件和省内民间资本存量条件的基础上,得出民间资本进入吉林省基础设施领域具有可行性的结论。2.总结民间资本进入吉林省基础设施领域存在的障碍,包括投资环境障碍、融资渠道障碍、区位因素障碍等,旨在克服障碍,为吉林省基础设施项目实现多元化融资提供建议。3.借鉴大连污水处理项目、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在多元化融资方面的成功经验,结合吉林省实际,从优化投资环境等角度提出改革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的建议。4.针对现有的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本文提出了适合吉林省基础设施市场化融资的框架:以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为依托,建立股份有限子公司的管理体制,以项目融资的方式积极引进民间资本参与,以阶段性持股的方式运作资本,保证基础设施项目的巨大资金需求,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推动吉林省经济建设的步伐。同时,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代表政府职能部门对基础设施进行投资和运营,应灵活按照市场机制运行,保证投资、建设、管理的高效率。本文的创新点在于结合吉林省实际,对基础设施民间资本融资进行比较系统的分析,对我国其他地区同类问题的研究提供现实参考和建议。但由于资料及本人学识有限,本文仅对吉林省基础设施民间资本融资的推进和改革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鉴于篇幅和侧重点不同,对于民间资本融资中具体采用的方式,如BOT、ABS等未进行说明和总结,在未来,对吉林省乃至全国的基础设施多元化融资中出现的新问题还需在理论层面以及实践中进一步研究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