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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事实查明是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的核心要素。知识产权民诉案件的技术事实,主要是指知识产权案件中保护对象中涵盖的技术元素,典型者如专利案件中技术方案所涉及的各种技术。知识产权类型案件的内涵涉猎极广,而且错综复杂,审判者只有在对涉案案件的技术事实查明的基础上,才可以适用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裁决,因此在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对技术事实的查明是极其关键的。我国知识产权民事诉讼审判专业化程度不断加深,2014年起我国北京、上海、广州相继设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到技术调查官在审判中的第一次运用,截止到2018年,我国知识产权法院以及各地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在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中,构建了技术型法官、技术调查官、技术专家咨询、专家陪审员、司法技术鉴定、专家辅助人等多种技术事实查明方式和制度。但是在实践运行中,其效率和操作尚需要进一步完善,例如:技术专家咨询中的亲历性问题,专家陪审员角色缺失等问题。这些问题导致了知识产权类型案件的结案时间过长,大量的司法资源被浪费,也让当事人的合法知识产权保护价值被消磨殆尽。本文通过对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的技术事实本质进行分析研究,审视当前我国的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的技术事实查明方式和制度中缺陷,通过借鉴域内外有益经验,笔者建议进一步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以审判组织为核心,在个案技术事实查明过程中,依法依规地协调适用各种技术事实辅助查明方式,构建依据技术事实查明难易程度来区分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庭前专家论证会以及专家相互质证查明模式。进一步可以有效做到节省司法资源,提高技术事实的查明效率,让审判者可以快速、公正的做出判决,息诉止纷。本文主要内容可分为四个部分。在第二章中,通过对知识产权民事诉讼技术事实查明基本内容的梳理,让读者可以清晰地了解技术事实的内涵和区别特征。第三章里,笔者通过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中涉及技术事实查明手段和制度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分析,总结归纳我国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的技术事实查明存在的问题。通过第四章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典型国家或者地区对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的技术事实查明方式和模式的考察,笔者提出可以借鉴其有益经验来完善我国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最后一章,笔者建议在当前司法资源紧张的前提下,对复杂繁多的技术事实查明方式有效做到合理协调适用:在完善现有的技术事实查明制度的基础上,构建繁简分流,庭前专家论证会以及庭审质证等多种查明方式协调适用的模式,从而进一步构造出适合我国国情的以审判组织为中心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有效解决我国知识产权民事诉讼案件中的技术事实查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