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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撷取民国时期(1912-1949)为时间区段,对广州市市政体制演变情况做一考察.民国时期广州新型市政体制具有鲜明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广州新型市政体制既是中国近代市政体制的首创,同时又在相当大程度上是对欧美市政体制的模仿;其次,广州新型市政体制的倡导者们将城市自治作为挽救中国、唤起民众的一条途径,因此这种市政变革具有强烈的革命性;再次,广州新型市政体制的运行机制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和科学性.民国时期广州新型市政体制的确立,开创了中国近代市制之先河,广州成为全国第一个建立新市制的城市.这无论对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更新和文化教育环境的改善,还是对城市社会结构和市民生活方式的变化,以及市民市政意识的提高,都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最后,这种新的市政体制虽比之封建时代的城市管理体制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但也存在很大的局限与不足,如政治民主名多于实,市政决策和管理多赖于"人治"而非"法治";市民与市政制度、市政建设的整合仍有漫长的道路要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