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证人出庭作证,对于查明犯罪事实、确保司法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长期以来,我国证人不出庭现象普遍,甚至引发了一系列的冤假错案,严重影响了司法的公信力,阻碍了依法治国的进程。对此,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对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作了大幅修正、改进,着力从立法层面为证人出庭作证创造条件,提供保障。本文以新刑诉法实施后的证人出庭作证情况为研究对象,通过对一年多来证人出庭率的统计调查,以事实为依据,分析说明修改后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实际效果,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现实中的证人出庭作证难问题进行剖析,并借鉴域外国家和地区较为成熟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对抓好新刑诉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国证人出庭作证机制提出设想与建议。 全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阐述证人出庭作证的相关概念,以及对实现司法公正的意义。第二部分是对新刑诉法实施后证人出庭作证现状的调查分析,论证证人出庭作证制度虽经大幅修正,但出庭率依旧不高,指出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三部分从司法机关、证人等角度分析我国证人出庭作证难的原因,包括修改时在制度设计上存在的缺陷,以及实施后在落实执行中出现的新问题。第四部分通过对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和我国港澳台地区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考察,结合新刑诉法实施后仍然存在的问题,从立法、司法和公众层面提出进一步深化我国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路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