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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经济性裁员的法律规范在《劳动法》中得以体现,并于《劳动合同法》中得到修正与补充,其目的不外乎在确保劳动者权益的同时,更注重对社会安定性的考虑。客观上说,裁员是企业应对经济形势变化的一种经营选择,有其存在的合理性,然而,就裁员的结果看,其不仅会导致大量劳动者失业,严重时甚至可能对社会秩序产生很大压力,增加社会不和谐的因素,因此,如何通过裁员制度的设计来协调劳动者、用人单位与社会三方的利益,促进劳企利益最大化、维护社会稳定是劳动法制的重要命题。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经济性裁员的一般理论。该部分介绍了经济性裁员的概念、特征,并分析论证了法律规制经济性裁员的正当性。第二部分介绍了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济性裁员制度。该部分在窥视各国经济性裁员法律规范的同时也对相应的理论及其制度背景做了简要的阐释,并在此基础上总结了各国裁员法制的共同特征及对我国的启示。第三部分对我国经济性裁员法律规范进行了分析。梳理了我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而从裁员事由、裁员程序、被裁减人员的保护等方面详细剖析了我国当前经济性裁员规范中所存在的疏漏。第四部分对我国经济性裁员制度提出改进建议。该部分分析指出当前我国经济性裁员法律规制上的不够完善,主要源于权力的制约无效且模糊,因此,应在裁员的合法性控制、裁员法律程序、裁员事由、被裁减人员的保护上尽可能做到明确、周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