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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人类在利用自然资源不断满足经济增长需要的同时也带来了危及人类生存的生态环境恶化问题。如何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的重大课题之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就是利用经济手段协调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之一。 协调、优化森林的直接生产功能与间接生态功能是发挥林业在可持续发展之中基础地位的核心问题。通过分类经营,在传统林业内部分化出相对独立的生态公益林业与相对独立的商品林业,可以优化资源配置,最终实现林业双重属性(产业属性与公益事业属性)的统一。 本文以生态经济理论为指导,林业分类经营管理理论为基础,分析了生态公益型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的经营管理与经济补偿问题。从生态公益型国有林场的经营理念及其实现可持续经营的管理体制、管理措施、投入机制与政策法规等方面对生态公益型国有林场的经济补偿及经营管理问题进行了探讨,侧重于对生态公益型国有林场公益林的经济补偿研究。对公益林生态效益供需进行了经济学分析,说明由于外部经济性导致了生态效益的供给不足。探讨在市场化过程中通过经济补偿解决公益林经营的外部经济性问题,分析了实施生态效益补偿的途径。对补偿的类型及其计量方法进行了总结整理并进一步解释说明。最后,结合国有雅长林场的案例进行实证分析,对生态公益林补偿范畴、补偿制度建立、补偿的法规保障体系建立、补偿实施体系等进行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