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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金融衍生产品在我国获得迅猛发展,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市场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这就要求我国的金融市场更加开放、金融市场的结构更加趋于合理、金融产品更加多样化,发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将是我国金融业的一个重要课题之一,而确定金融衍生产品的公平价格是它们合理存在与健康发展的关键,在所有的金融衍生品定价中,期权定价的研究是最为广泛的。
本文从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入手,将该理论应用到我国的权证的定价上,通过对马钢认购权证的实证分析,得出其理论价格,并与市场的实际价格进行比较分析,验证期权定价模型在权证估价中的作用。通过理论研究与案例分析,得出如下结论:马钢权证的市场定价基本合理,验证了B-S期权定价模型在权证定价上的适用性,但理论价格与市场价格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一方面原因是我国的权证市场并不是真正的期权产品,在发行量上是有限的,所以其价格容易因为供求关系而被人为操纵,价格存在明显的高估,市场投机现象比较严重;另一方面原因是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在使用中的假设条件过多,而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不完善,无法完全满足该公式的条件。
因此,今后要探索着对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进行修正,使其能更好的适应中国的权证市场。同时,应尽快在市场上引入卖空机制,创造套利机制发挥作用所需的条件,才能使金融衍生产品的价格回归到其合理价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