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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制度是宪政建设的一个重要制度环节。实践证明,选举制度既是宪政建设和民主政治的启动环节,也可能因为自身的诸多问题而成为阻塞宪政建设和民主政治的瓶颈,使宪政民主成为无源之水。本篇论文在对我国社区居委会选举的发展变迁、各地市在社区基层选举中进行的探索以及直接选举试点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阐述,对当前各地市社区居委会会选举的基本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针对社区居委会选举所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立统一的社区居委会选举制度和规范的选举程序的改革建议。从当前社区选举制度上看,各地市的选举制度,尤其是直接选举制度差异非常大,在选举的执行程序方面也是各行其是。在观念认识上,很多地区已经从实践中认识到原先对居委会成员进行指派的办法已经不符合当前社会民主发展的实际情况,也认为应该调动社区居民的参与热情,但许多人仍然有模糊认识,认为每户出一个代表是比较好的选举方式,甚至认为户代表的选举就是直接选举了。加上一人一票的全民选举花费的人力、物力十分巨大,许多地市认为不适合在当前的社区选举中加以运用。另外,城市社区选举启动时间不长,法律法规的环境也远远不够,居委会的组织法自1989年制定以来,多年未有变化,在很多方面已跟不上城市社区建设的步伐。目前各地方的城市社区选举都是市一级在推动,其中大部分是以居民代表选举和户代表选举的方式来制定有关文件,而在直接选举方面的规定体现很少,许多体现直接民主的程序和制度没有体现出来,如提名制度如何体现公平和竞争,如何建立秘密划票间和实行秘密划票的程序也基本上没有提及。当前造成城市选举开展比较艰难的另一个重大问题,还有城市社区居民的参与度低的问题。许多社区参与社区选举和社区事务的积极性不高,在中青年居民中表现尤其突出。笔者认为,从中国城市社区居委会选举的发展经历来看,当务之急,是应尽快的建立一个适合城市基层民主发展的比较规范的、统一的社区居委会选举制度。一方面要确立起比较规范的社区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选举原则既要体现居民自治和民主的精神,也要体现程序规则的重要性,更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举规则,也就是说既符合当前中国的基本国情,又要具有可操作性。二是建立一个规范的选举程序。一个民主公正的选举主要是看其选举程序是否公平。在本篇论文中笔者对社区选举委员会的建立、社区居委会成员的提名方式、竞选活动、投票等一些重要环节中发现的问题逐条提出了自己的修改意见。三是构建社区参与体系。包括采取各种方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吸引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事务,构建广泛自愿的社区参与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