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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投资逐年上升。特别是中国在2001年底加入WTO以来,中国逐渐放宽各个领域外商投资企业的准入限制,跨国公司在中国的直接投资(FDI)呈暴发式增长态势,这些外资的大量涌入,为中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中国转让定价税制的发展比较晚,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和执行力度的不够,给外商投资企业在华进行转让定价提供了可乘之机。跨国公司出于各种目的,通过转让定价将大量利润转移到国外,每年使中国蒙受了巨额的税收利益损失,为遏制这种势头的发展,中国的税务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转让定价法规。2004年9月和10月,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分别出台了《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细则(试行)》和《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修订稿)》,基本确立了中国的转让定价税制。同时,中国的各级税务机关通过联查、抽查等方式加强了转让定价法规的执行力度。在这种环境下,外商投资企业在转让定价方面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一方面,外商投资企业作为跨国公司内部成员的一员,其转让定价政策须服从于跨国公司的全球经营需要,另一方面,作为独立的中国居民纳税人,其经营结果必须反映其承担的功能和风险。本文试图在对转让定价基本问题理解的基础上,分析在华外商投资企业的转让定价现状以及中国的转让定价税制环境,通过上海R公司具体应对转让定价审计调查的分析,为外商投资企业在华转让定价提出一些建议。
本文首先从转让定价的基本问题出发,全面系统地介绍转让定价的含义和公平交易原则,介绍和评析转让定价的调整方法,接着分析了外商投资企业在华转让定价基本现状、以及影响因素和动机,然后全面介绍和分析了中国转让定价税制环境。最后,结合上海R公司的实际应对审计的案例分析,从外商投资企业的角度出发,指出中国转让定价税制存在的风险和机会,为外商投资企业在华进行转让定价提出自己的建议。另一方面,希望中国政府也能从中得到启发,不断完善其转让定价税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