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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司法公正问题正成为人民群众日益关注的重点问题,一些冤假错案的曝光也暴露出司法体制的一些弊端。在深化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促进社会的公平公正,改革司法体制,健全法律制度体系正成为社会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主要矛盾。本文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为基础,在马克思主义公正观思想指导下研究以实现公平正义为价值导向检察院去行政化改革问题。本文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公正观的内容及其对检察院去行政化改革的指导作用。笔者从检察院改革的诸多措施中梳理其中的关联性,总结出改革具有的“去行政化”共性,并以此为主线,在马克思主义公正观视角下针对检察院去行政化改革的方向、路径和具体措施进行研究。长期以来,检察院作为司法机关以带有行政化色彩的体制和方式运行检察权,在机构设置、司法案件办理、检察官管理等方面存在行政化的现象,制约了检察机关司法职权的行使,怎样去除行政化弊端,规范司法职权配置,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人员管理、职权运行、权力监督体制具有重要理论意义。此次检察改革涉及的内容多、范围广,对原有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机构设置、人员管理等作出了较大幅度的改动,而检察改革的必然性、实践性、未最终定型等特点使其研究又具有很高的实践意义。本文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概述马克思主义公正观的基本内容、判断原则,总结检察院改革的价值导向;第二部分概括检察权公正实现的特点,总结检察院行政化的表现,分析行政化取向不利于实现检察司法权公正的原因,从检察院职能定位、机构设置、检察官培养选拔等方面进行概括总结,在陈述行政化的现象同时陈述了其带来的负面影响;第三部分研究司法公正观下检察院去行政化改革探索,分析检察院去行政化改革的方向,在肯定现行检察体制的部分优点同时,分析去行政化改革的必要性。通过分析中央部署的司法改革措施,总结出检察院去行政化改革的两大方向: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和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并结合实践改革经验,在大的改革方向下研究检察院去行政化改革的路径设计和具体措施,从实践的角度提出去行政化改革的具体方案,在每一大项改革目标或改革措施中,提出先易后难的改革方案,过渡期内的改革安排,现有人员体制如何逐步改变等,期望使改革措施稳妥推进、平稳落地,减少改革过快的不适应性和负面冲击,使检察改革的良好设计转化成实践层面的优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