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行政信息公开制度是指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或提供公共服务的其他组织主动或依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向社会或申请人公开其在管理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得或拥有的信息的制度。注重行政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是20世纪以来行政法发展的重要趋势。建立和完善行政信息公开制度,对保障知情权的实现,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预防和惩治腐败,提高行政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行政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对如何建立和完善我国行政信息公开制度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首先对行政信息公开的基本理论进行了阐述,然后采用比较研究方法,探讨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共性,总结外国好的经验和做法,根据我国行政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的现状,指出了需要研究解决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在上述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从行政信息公开的立法路径、公开的范围和程序、救济制度、监督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就如何建立和完善我国行政信息公开制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本文分为四章。第一章是对行政信息公开制度基本概说。本章是对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基本理论的概说。通过概念辨析,与政务公开、行政公开等概念区别开,进而论述行政信息公开的基本理论基础和价值意义在于实现人民主权原则;落实公民的知情权,提高公众参与;合理配置政府信息资源,促进经济增长;监督行政权力运行,防止腐败产生;适应国际经济新秩序的要求,积极应对我国加入WTO后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 第二章是对国外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比较研究。本章对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基础、立法路径、公开的范围和程序、适用主体、救济制度、监督及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比较研究,探讨了行政信息公开的共性,主要有:政府信息公开立法路径呈现出地方推动中央立法、政党竞选推动立法、非政府组织立法等突出特点;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对例外信息采用列举方式明确规定,对特别例外信息作特殊处理;程序方面一般包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行政信息两种;在救济设置上,注重行政复议机构的独立性、专业性建设,充分重视对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救济,对是否属于例外信息的审查采取不公开单方审理方式,普遍采取穷尽行政内救济原则和司法最终救济原则等等。本章还对外国好的经验进行了总结。 第三章是对我国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实证分析。本章概括总结了我国行政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