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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属于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尤其是在过去的一年中,我国自然灾害不断发生,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了无法估量的经济损失,同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给无数家庭带来了阴影,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与逐年增加的巨灾风险以及逐年增长的巨灾损失相比,我国的巨灾风险管理手段较为单一,主要依靠政府救助进行灾后重建工作,保险的作用微乎其微。巨大的转移支付压力使得国家财政对越来越高的灾害损失捉襟见肘,因此,探索并逐步建立巨灾风险管理机制和体系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内在要求。
本文在分析了我国巨灾风险管理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了国际较为流行的三种主要巨灾风险管理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的国家主导型巨灾风险管理模式;以英国为代表的保险公司主导型巨灾风险管理模式及以法国和日本为代表的政府和保险公司合作型巨灾风险管理模式的成功经验,在此基础上,选择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巨灾风险管理模式:即以保险公司为经营主体,以巨灾保险准备金为保障,国家作为最后承保人。最后,对我国以保险为主要手段的巨灾风险管理模式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颁布专门的巨灾风险管理法律;成立专门巨灾风险管理机构;将巨灾风险纳入财产保险范围之内;实行差异性巨灾保险费率;注重防灾减灾;建立多层次灾后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