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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北京政府对德关系经历了中立、绝交、宣战三个阶段。随着中德外交关系的变化,如何处理滞留在华的德奥商船成为北京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在此问题的处理上,北京政府始终坚持国际法原则、主权原则,并采取了一系列相应的措施。本文拟就一战时期北京政府对德奥商船的处置作一综合考察和分析。全文除绪论部分外,共分为四章内容。第一章主要考察了局外中立时期北京政府对于交战国商船的管理办法及德奥商船的具体处置案;第二章主要论述了绝交时期北京政府对德奥商船管理措施的调整;第三章主要考察了北京政府宣战后对德奥商船处理政策的变化、包括收管敌船、颁布拿捕和审判敌国商船的法律以及租让德奥商船办法及案例;第四章主要是对北京政府整个处置过程进行分析评价,总结了其处置原则、积极影响及存在的不足之处。一战期间北京政府对德奥商船的处置和管理,不仅牵涉到其他交战国的在华利益,还关系到中国国家利益的维护。因此,了解这段历史也有利于我们更加全面的探究当时的中外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