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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国推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制度以来,伴随着债券市场的高速发展,尤其是近几年做市商考评制度和新发关键期限国债做市制度的相继推出,做市商队伍逐年壮大,做市券种和报价能力迅速提高。然而,做市商业务始终是监管机构自上而下的推着前进,做市商本身缺乏自下而上推动的主观能动性,究其主因就是做市商无法真正从做市业务中盈利,更多的是承担报价义务,缺乏相应的做市配套机制。 本文在对做市商制度理论和相关文献进行回顾的基础上,结合国外发达国家做市商制度的经验,对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现有做市商制度进行分析,并选取2013年6月13日至2013年7月10日共20个交易日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得出做市商体系的完善有助于改善银行间国债市场的流动性状况的结论。最后,从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制度中归纳出一些不足之处,并就此提出针对性的发展建议,以使得做市商制度更好地服务于银行间债券市场乃至我国金融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