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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儿童福利事业不断发展,尤其在提出要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以后,儿童福利工作的发展方向和预期目标更加明确,我国儿童福利保障对象的范围变得越来越广,从孤儿、患艾滋病儿童到现在的困境儿童,最终目标是要覆盖全体儿童。在儿童福利保障对象中,有一个群体得到了社会广泛的关注,那便是困境儿童。近年来困境儿童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时有发生,一个个人间悲剧促使我们要给予困境儿童更多的守护,督促国家采取更有力的措施保护困境儿童的合法权利。国务院2016年6月发布了《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其中有一项措施引起了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这一项措施是在每个村(居)民委员会设立兼职或专职儿童福利督导员即儿童福利主任,并简单规定了儿童福利主任的基本职责。儿童福利主任制度将保障儿童权利尤其是保障困境儿童的权利变得日常化,使得困境儿童的权利更易受到保护。研究儿童福利主任制度对保护困境儿童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第一章阐述了论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在我国福利政策转型的背景下,研究儿童福利主任制度对完善福利制度的政策框架具有重要意义。此外,分析了相关的基本概念如儿童福利等,对这些概念进行了简单界定,并对相关文献研究成果现状进行整理阐述。第二章阐述了儿童福利主任制度建立的背景与原因。在困境儿童权益保护不力和制度转型的背景之下儿童福利主任制度应运而生,建立儿童福利主任制度是由于缺乏困境儿童发现报告机制等原因。第三章分析了儿童福利主任制度的法理基础。儿童福利主任制度是保障儿童基本人权,追求公平正义和实质平等的需要,更是国家履行其职责的需要。第四章论述了儿童福利主任制度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阐述了儿童福利主任制度的发展过程和目前的发展现状,分析了儿童福利主任的职责、功能和产生的积极作用等,并提出在实践中面临的问题。第五章提出要对儿童福利主任制度进行立法上的完善。从我国困境儿童福利法律保护现状出发,分析目前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立法完善的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