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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核的公平性是公务员管理的导向性环节。考核的公平性涉及公务员奖惩、晋升、人员使用和培训的公平性。公平考核是调动公务员积极性、提高公务员素质、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和消除腐败、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和关键环节。随着《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993)和《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1994)的颁布实施,我国公务员考核工作逐步纳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但由于我国公务员制度起步较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刚刚颁布,关于公务员考核的理论和实践还十分不足,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考核不公平问题普遍存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考核教育引导功能的发挥。本文在揭示和总结国内外公务员考核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公务员考核的具体实践,分析了公务员考核不公平的表现及其危害。考核不公平的表现主要概括为:按比例分配名额、轮流坐庄、长官意志、老好人现象、考核走过场、民主评议失真、奖惩不公平等。考核不公平问题的存在,一方面挫伤了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对公务员制度本身带来损害,使考核背离初衷。根据公务员考核不公平的主要表现,文章进一步挖掘了造成考核不公平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是考核观念、考核环境、考核工具、考核者能力四个方面存在问题。考核观念方面,主要是考核认识偏差、传统思想的影响;考核环境方面,主要是公务员考核法制不健全、激励功能障碍;考核工具方面,主要是考核内容笼统、评价体系不科学;考核者能力方面,主要是考核者素质和能力欠缺、考核者存在认知误差、忽视沟通和反馈等。本文从思想政治教育学的视角出发,综合伦理学、管理学、组织行为学等相关理论,借鉴国内外公务员考核的成功经验和企业绩效考核的理念,并结合工作实际,在分析原因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保证考核公平性的对策。应该看到,公务员考核不是作为一个孤立的事物出现和存在发展的,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完善不仅需要上述各因素的综合作用,同时依赖公务员制度其它领域的进步,并且仰仗社会文化、观念的发展。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改革的推进和深化,我们有理由相信我国的公务员考核制度一定会日臻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