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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6月,龙头股份的成功增发标志着我国上市公司单一的再融资格局被打破。随后,大量上市公司纷纷宣布增发预案,甚至弃配从增。增发的公司从1998年的7家增加到到2000年的23家,再到2002年的27家。一时间,增发呈现出一种“泛滥”之势。然而,与上市公司的增发热情相比,投资者对增发融资则是越来越反感,增发消息的公告往往伴随着股价的下跌。增发公告效应是指在上市公司发布增发公告后引起的公司股价的变化。对公告效应的研究,国外普遍采用事件研究法对公告期间的股票异常收益率进行检验。我国股市作为新兴市场,具有特殊的二元股权结构,是否具有显著的增发公告效应,对于投资者更好地应对增发信息有重要意义。本文采用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我国上市公司增发新股公告效应及影响因素进行研究。首先,回顾和评价了国内外有关增发新股公告效应的显著性和解释理论的研究,并结合我国股市的特点,采用规范分析的方法得出影响我国上市公司增发公告效应的可能因素。在此基础上,选择1998. 1. 1-2004. 4. 30期间成功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为样本,采用风险市场调整模型,对增发公告当日的超常收益率进行检验,得出-2. 289%的显著负价格效应,证实了我国上市公司同样存在增发公告负效应。同时本文分析了增发的稀释度,发现公告日股价下跌引起的市值损失额为增发筹资额的19. 59%,还对增发公告后短期内股东权益变化情况进行了分析。最后,本文以增发公告日股票的超常收益率为因变量,对我国增发公告效应的影响因素进行线性回归,发现货币资金及短期投资、非流通股比例、向原流通股股东配售比、折扣率及公告前20个交易日内累积超常收益率对公告日的超常收益率的影响显著。根据上述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了相应的投资建议和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