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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能权是使用能源的权利,也是一种崭新的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权利。用能权从用能侧出发,改善能源消费结构,利用市场机制中的利益导向促使企业主动参与节能。目前我国用能权理论研究缺乏,试点经验较为丰富。简言之,用能权是用能主体使用能源的权利。本文从用能权的提出着手,介绍用能权的发展、现有理论研究、阐述其意义,在此基础上介绍用能权的基础概念及特征。在进一步研究现有试点地区的用能权交易制度现状后,笔者认为用能权制度可以划分为核定制度、交易制度以及管理制度三项。总量核定制度是用能主体在政府的规划下,使用限定额度能源的制度;交易制度指用能企业在政府的指导下,在公共交易平台上买入不足的能源额度或卖出节余的额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作用的制度。管理制度则是协调政府行政手段与市场之间的关系的制度,能够发挥政府的监管作用,督促用能企业节能。最后,从用能权试点实践经验中分析出不足,吸取类似制度的经验,提出完善用能权制度的方案,促使用能权更好的发展。本文基于试点研究开展,从国家和地方的方针政策中总结经验,借鉴排污制度的经验,分析得出用能权的基本概念和制度框架。本文调研的一大特点在于将调研得到的不足细分到每个制度之中,与实际制度紧密结合,从不同试点地区的不同做法中,择优选取实践制度作为完善手段,用试点实践经验来弥补和完善理论。充分发挥用能权调动市场和节约能源的作用,能够深入推进我国用能侧改革和经济结构的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