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族群多元化的社会如何能维持族际关系的和谐呢?这是民族问题理论和实践中的重要问题。为了消解族群冲突,也为了塑造现代社会成员对国家的忠诚,在民族建构上,多族群国家政府进行了各种尝试,学者们也对此做了广泛和充分的研究。本文选取毛里求斯为个案,研究该国保持长期的族群和睦、政治社会有秩序稳定发展的原因。本文认为,自1968年独立以来,毛里求斯政府之所以能够在民族建构阶段较好地协调了族群之间的关系,是贯彻了多元文化主义的结果。一方面,毛里求斯政府秉承“多元文化主义”的理念,这在实践中的具体表现就是坚持“多样化统一”的原则处理族群关系。其中“统一”是实行多元文化主义的目的,而“多样化”则体现了多元文化主义的要旨,即尊重族群差异。毛里求斯政府承认族群之间的差异,并鼓励文化多样性。同时,政府也通过切实有效的制度保障少数族群权益。这种灵活的、具有包容性的手段使毛里求斯人民在国家统一的框架内保留了各自族群的文化,大大降低了族群之间产生冲突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毛里求斯政府认识到,多元文化主义也有自身的不足。倘若单方面地、过分地强调对族群差异性的尊重,往往会损害国家的统一。在实践中,毛里求斯政府逐渐发展了多元文化主义,在充分尊重族群差异,维护和谐的族群关系的同时,也积极地维护着国家团结。毛里求斯政党实践过程中对于宽容、合作的强调和国家在公共生活方面对团结和统一的倡导,有效地弥补了多元文化主义的缺陷,使国家性超越了族群性,推动了国家的整合。毛里求斯的经验与其独特的历史和社会结构密不可分,但是毛里求斯的个案还是可以为其他国家处理族群关系提供一些历史性的借鉴:如果处理得当,承认文化的多样性并不必然导致对民族建构的威胁,引起民族认同的危机。在现代社会里,当个人的权益、族群的权益受到平等制度的保障之后,族群的差异更多地体现为文化的差异,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族群差异”的政治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