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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1年起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分批逐步在上市公司中实施,我国迈入强制性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时代。从上市公司近三年数据来看,企业内部控制缺陷的披露动机不足,内部控制缺陷披露质量有待提高。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缺陷披露之间存在密切联系,而董事会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其领导结构与内部控制缺陷披露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研究此两者之间的互动关系不仅对于提高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完善企业内部控制缺陷披露机制而言具有现实意义,同时有助于改善董事会领导结构和提高董事会监督效率。基于此,本文根据信息不对称理论、公司治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信号传递理论,利用我国2011-2013年沪深两市A股主板上市公司的数据样本,对内部控制缺陷披露与董事会领导结构之间的互动关系进行了研究。本文首先在区分内部控制缺陷的发生识别及披露动机的基础上,以动态视角探讨了董事会领导结构对于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影响,其次研究了内部控制缺陷披露嗣后对于董事会领导结构影响的路径及效果,分别分析了其对于董事长及总经理人员变动和两职人员分离的影响。研究发现两职合一的董事会领导结构不利于企业内部控制缺陷的有效识别和披露;对于两职合一企业而言,内部控制缺陷披露为上市公司改进内部治理结构提供了激励,提高了公司次年总经理及董事长的变更率,但并没有真正起到促进两职人员分离的治理效应。基于上述结论,本文最后从企业内部管理和外部治理两方面提出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