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合同附随义务理论是在德国的学说与判例中逐步确立起来的,是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领域的重要体现。虽然我国《合同法》第60条第2款认可了合同附随义务的存在,但是《合同法》并没有对合同附随义务违反的法律后果作出明确规定。立法上没有明确合同附随义务违反的责任性质、归责原则、责任形式、是否能诉请履行、是否能解除合同,同时理论界对于合同附随义务的内涵范围、具体类型等问题的研究存在争议,这就导致司法实践中在认定合同附随义务违反的法律后果时存在摇摆和困惑。本文结合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在认定合同附随义务的内涵与类型的基础上,对合同附随义务违反的具体法律后果进行探析。本文分为三个大章:第一章论述了合同附随义务的认定。首先论述了合同附随义务的内涵,分析了学说争议和理论发展,得出合同附随义务具有附随性、不确定性与法定性的特征。其次分析了合同附随义务与先合同义务、后合同义务的关系,阐释了其与从给付义务的区别。最后论述了合同附随义务的类型,分析了各国学者观点与我国法律规定,列举了合同附随义务的主要类型。第二章探讨了合同附随义务违反的责任。首先论述了合同附随义务违反的责任性质,总结了各国立法例与学说以及我国司法实践的做法,提出了适用违约责任的理由。其次分析了合同附随义务违反的归责原则,阐述了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的做法,明确了严格责任与过错责任的区分,解释了过错推定责任的合理性。第三章论述了合同附随义务违反的救济。首先论述了强制履行能否适用的问题,区分了不可适用与可适用的具体情形,分析了适用强制履行的具体条件。其次探析了合同附随义务违反时的损害赔偿范围,肯定了可预见性原则的适用,分析了履行利益与固有利益的赔偿范围,否定了非财产性赔偿在违约责任中的适用。再次探讨了合同附随义务违反时债权人能否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问题,分析了我国理论与实践中的争议焦点,从理论与个案的角度论述了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可能性。最后讨论了合同附随义务违反能否导致合同解除的问题,总结了我国司法实践的做法以及国内外的理论争议,从合同解除权行使条件角度论述了合同附随义务违反时债权人行使法定解除权的可能性,并阐述了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具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