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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林业税费政策从晚清到现在历经169年。在这一漫长的历史过程,随着国家政权的变化,我国林业税费政策也经过了若干阶段。而每一阶段都有其历史渊源及时代特征。因此,有必要对我国169年间的林业税费制度安排进行梳理,挖掘其内在规律性及深层次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为当今的林业税费改革提供借鉴。本项研究是在缺乏对近代以来我国林业税费制度系统研究的前提下而进行的。本文运用历史与逻辑分析方法、历史比较分析方法,首先较为深入的分析近代以来我国林业税费制度安排、特征及原因;其次比较客观的评价各历史时期林业税费制度产生的影响;最后对各历史时期林业税费制度进行对比分析,总结其变迁的规律性。通过分析得出,近代以来我国林业税费制度基本遵循以下两条路径:第一,关税丧失自主权(晚清时期、北洋政府时期、伪满洲国政府时期)——基本实现关税自主权(民国时期)——彻底实现关税自主(新中国成立后)。第二,林业税费税目及税率不统一,税负逐渐增加且不考虑纳税者承受能力(晚清时期、北洋政府时期、国民党统治时期——林业税费开始考虑纳税人的承受能力(革命根据地)——林业税费制度逐渐合理、税费负担逐渐减轻且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越来越强(新中国成立以来)。各种林业税费制度安排的形成均有其具体历史原因,同时,林业税费制度的变迁又受国家及其意志的变迁、林业三大效益重要性次序变化、相对价格的变化以及路径依赖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对于各种林业税费制度安排的绩效应将其放在特定的历史时期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本文以经济史学的视角研究林业税费制度,将研究时期扩展到我国近代,前后共169年,将研究范围扩展到近代以来我国林业税费制度变迁的整个领域,理清了近代以来我国林业税费制度变迁的路径,总结了近代以来我国各种林业税费制度的特征,并探究了其变迁的历史原因及产生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创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