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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是我国行政管理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实现社会的组织化管理,形成合法、稳定的社会秩序上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同时,伴随着它的运行也产生了一系列亟待解决的法律和社会难题。作为公权的一种具体表达方式,我们必须将其置于“法治”的视野下进行“正本清源”式的,理论上的澄清与梳理。惟有如此,才能为我国行政执法改革实践提供正确的理论坐标,也才能为从根本上解决行政执法难题觅得理论的进路。本文共分为六个章节对论题进行论述:第一部分导言主要是对研究的对象、研究基准、研究的视角、范围、意义等内容作一番阐述和说明。第二部分是在法治的框架内对国家权力以及政府权力所做的全方位理论阐述和评价。共分为两个层面:首先是价值的层面,从法治的逻辑前提开始,按照从“人性恶”到“必要的恶”的理论逻辑顺序阐述了法治视野下国家权力的产生及其价值定位(评价)。在此基础上展开事实(实践)层面,对国家权力的存在方式以及具体的行政(政府)权实现方式也做了必要的理论解说。第三部分是阐明行政执法在国家行政中的作用和地位,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主要通过“行政执法与国家(公共)管理”、“行政执法与法律实施”两个方面展开。第四部分对我国行政和行政执法的理论基础、法律背景进行了解说,并展开了对我国行政执法实际状况的考察、分析,问题的梳理、总结和思考。第五部分针对我国行政执法中所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同样也是整个国家行政中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法。这里有总体的目标和方案,也有具体的解决办法,兼顾了理论和现实两个方面。第六部分结语强调:我国的行政执法建设必须按照法治的要求,并以中国当下的社会现实为基础,走渐进的“法治化”道路才能有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