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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是运用国家法律的特殊强制力实现权利人权利的法律制度。它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参加下依法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其它法律文书付诸实现的活动。因此,执行是民事诉讼的最后阶段,是实现司法正义的最后环节,只有当败诉方认真完成地履行生效判决书时,胜诉方才算真正的维护了权利,实现了利益。所谓执行难是指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债权却不能通过执行而得以实现的情形。笔者以一名基层法院执行法官的视角出发,以所在法院近三年所有的执行案件为依托,借助办理执行案件的亲身经历,进行执行案件特点分析和未执结案件原因分析,并阐述民事执行难的司法现状,进而从立法、执法等法制方面,人情化、风俗化的社会环境、基层执行人员处于县(区)域熟人社会之中及涉“公”案件难执行等社会层面和执行运行机制不健全、法院案多人少的实际矛盾、协助执行机制亟需完善等其他层面分析造成民事执行难的原因。在此基础上,笔者试图在解决执行难的研究中引入法社会学研究的视野,通过健全执行立法,严格执行执法,提升队伍素质等法治方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大社会舆论监督,理顺法院与地方政府的关系等社会方面;建立健全完善的执行权运行机制,加大对法院人力财力的投入及建立健全协助执行机制等其它方面进行对策分析,以期找到解决民事执行难的应对之策。本文共分为三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民事执行难的司法现状。首先,笔者分析了丰县法院2010—2012三年民事执行案件收案情况及执行情况。其次,就未执结案件进行了原因分析,在此基础上对丰县存在的民事执行难现状进行分析。第二章:民事执行难的法制、社会及其他成因分析。就民事执行难问题,从法制方面、社会方面及其他方面等三个方面分析了造成民事执行难的原因。第三章:解决民事执行难的法制、社会及其他方面的对策。本章在第二章对造成民事执行难的法制与社会成因分析的基础上,从法制方面、社会方面及其他方面等三个方面提出解决民事执行难应对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