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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的结果往往对犯罪人的命运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而对量刑结果有重要影响的是量刑情节。无意遗漏或者滥用自由裁量权排除量刑情节的各种情形,或者混淆量刑情节对量刑产生的能动影响,都会使得量刑结果的公正性受到侵蚀。刑罚公平的实现取决于量刑过程能否适当反映出被告人的行为内涵、责任能力以及犯罪后的态度。认罪态度作为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后对其行为的认识在言行上的表现,可清晰的反映被告人对社会的危险性和改造的难易程度。司法实践中普遍将认罪态度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适用,而认罪态度在司法适用中缺乏系统化、精细化、规范化的常态评价机制,使得法官在对认罪态度的评价和适用上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进而造成相似案件的处理结果存在较大差别。当前,无论是立法、司法还是理论研究,认罪态度对量刑影响问题都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这无疑使得认罪态度在刑事量刑中的评价和适用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也造成量刑时空上的不平衡。为此,本文以三个案例为研究对象,对法院在刑事审判中适用认罪态度的情况进行研究,通过对案件量刑情况的分析获知认罪态度在量刑中产生影响时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完善认罪态度对刑事量刑产生影响的建议。文章分为四个部分,结构如下: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探讨本文的写作背景及意义,对当前学术界关于认罪态度的研究进行系统梳理,并阐述本文的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是列举三个典型案例并分析三个案件在涉及认罪态度z在认定和适用的异同,总结出案件中对认罪态度作出认定和评价的三个争议焦点问题,一是认罪态度的衡量标准问题;二是认罪态度影响量刑的根据问题;认罪态度对量刑的影响程度问题。第三部分是对这些争议焦点在案件中的审判过程中予以认定和适用方面的法理分析,从这些争议焦点分析的结果总结出对认罪态度在刑事量刑中产生作用出现明显差异的原因,着重分析了认罪态度在量刑过程中的认定和适用存在的差异。并结合当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在试点地区的适用提出不同刑事政策背景下,认罪态度对量刑的影响所产生不同作用。第四部分是案例研究的结论及启示,即通过对案例的法理分析,得出焦点问题的结论。并提出以下建议:明确认罪态度的内涵,即合理界定认罪态度好,认罪态度一般与认罪态度不好;厘清认罪态度对量刑的积极影响与消极影响及影响程度所应受到的限制,促进量刑结果更加趋于公正合理,为量刑规范化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试点改革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