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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剧在某种意义上可谓中国戏曲的先祖。在中国戏曲史上,喜剧地位独特,传统悠久,剧目众多,成就显著,是中国戏曲发展史上有别于西方戏剧发展的现象。在中国古典喜剧中,无不体现了中国戏曲艺术与中国古典文化的某些基本特质。戏剧史家王国维把它和楚骚、汉赋、六朝骈语、唐诗、宋词并提,认为它们都是“后世界莫能继”的“一代之文学”。中国古典喜剧以元代喜剧最盛,将近千年积淀起来的喜剧传统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与表现,优秀的喜剧作品琳琅满目,令人目不暇接。关汉卿、王实甫等杂剧作家的作品不仅在今天“仍能够给我们以艺术的享受,而且从某方面来说也是一种规范和不可企及的范本。” 学术界对古典戏曲的研究,过去多注重唱腔、表演、脚色、行当等方面。随着国外戏剧观念特别是悲喜剧观念传入中国,越来越多的人将目光转向对喜剧的成因、悲喜剧的界定、分类、作品作家的归属以及艺术成就等方面的探讨,出现了为数不少的论著。 元代喜剧不仅是中国古典喜剧创作的第一次高峰,同时也代表了中国古典喜剧创作的最高水平。在研究过程中,人们普遍认为喜剧创作的繁荣,既是元代社会变迁与时代文化选择的产物,也是喜剧艺术自身积累与发展的结果。戏曲理论家王季思先生说:“中国古代戏曲是古代中国人民生活的反映。生活中本来就存在着悲剧性或喜剧性的现象,这些现象必然会反映到戏曲作品中来,这就决定了中国古代戏曲必然有悲剧和喜剧的存在。”① 从文化视野下看,中国古代文化推崇“天人合一”的和谐之美,这种民族精神,使得喜剧作品往往呈现出“苦乐交错”的局面,以求感情风格上的平衡、和谐。《乐记》中也说:“乐者,天地之和也。”中国的传统文化的代表儒家文化非常强调乐观的精神。这种乐观精神,使得中国的文人无论如何艰苦卓绝,总要表现出对美好的期盼与追求。李泽厚也说:“中国人很少真正彻底的悲观主义,他们总愿意乐观地眺望未来,即使是处在极为困难的环境里,他们也相信终究有一天会‘否极泰来’。”②这是典型的于“悲”中见“喜”的深刻表达。元代喜剧诞生在中国历史上最黑暗、人民大众遭受苦难最深重的时代,但却创造了中国古典喜剧的第一座高峰,这就足以让我们作为一个重要的选题进行研究。在元代喜剧作品中,处处洋溢着代表中国古代文化的乐观精神,塑造了中华民族乐观的人文传统,作品也倾向于描写正面人物,充溢着“喜”的氛围,它热情歌颂正面人物,深刻表达心灵深处对善的期许。 所有这一切无不说明,元代杂剧的喜剧作品中蕴涵着浓厚的“乐感文化”。“乐感文化”作为我们民族特有的人文精神,在元杂剧的喜剧作品中广泛地表现为乐观精神、乐观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