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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历经十多年的高速发展,逐渐肩负起构建新型农业生产体系、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使命。然而,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整体仍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其历史使命的完成面临着内生动力不足、成长模式失范、未来方向不明等挑战与困难,而农村公共服务体系衰败导致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长期不足是重要原因之一。针对这一现状,在创新性建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背景下,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供给公共服务良好的政策导向,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主性,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社会主体为农村供给公共服务已经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和农村公共服务体系重构的客观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供给公共服务要在社会实践中检验和审视。本研究通过对河南省南召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实地调研发现:农民联合型、企业引领型、政府规整型三种农民专业合作社供给公共服务的发展模式利用多元主体优势,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供给公共服务实现了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服务高效的良好成效,并在此过程中初步形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供给公共服务的机制,该机制一方面展示出了激发农民积极性、发挥企业自主性、完善政府主导性和强调主体互动有效性的内容,另一方面也表现出发展主体多元化、服务内容差异化和带动效应广泛化的特型。但受制于农业与农民的先天弱势与不足,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供给公共服务的机制也暴露出目标偏离失衡、发展动力不足、投机风险增加、法制保障缺失的不足。针对这些不足,发挥政府规范引导作用,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中的多元角色,创新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共服务体系是化解公共服务供给风险的有效路径,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供给公共服务的机制是治本之策。农民专业合作社供给公共服务具有创新性、综合性、系统性、专业性的特点,农民专业合作社供给公共服务机制的完善离不开内外机制的协调推动。一方面,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供给公共服务的外部机制要有相应的政策扶持机制,既要加强政策法规引导保障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供给内容,又要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供给地位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供给优势,更要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激发农民专业合作社供给热情。同时,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供给公共服务的外部机制要建立明确的功能对接机制,通过明确政府职责范围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供给权益,依托支农服务项目施行提升供给效率,设立专项资金保障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供给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巩固农民专业合作社供给公共服务的内部机制要着重培育内生动力机制,加快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发展能力提升带动能力,确保风险共担降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公共服务供给风险,实现利益共享激发农民专业合作社供给活力。同时,巩固农民专业合作社供给公共服务的内部机制还要能够保障多元主体的有效参与,通过坚持多元主体的服务需求导向、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性、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体系等措施不断增强自身的吸引力,确保公共服务供给的民主性、科学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