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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政府信息公开成为民主和法治的重要追求。我国尚未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制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很多领域有待学界进行深入的研究。本文从程序的视角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展开研究,探索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的建构与完善之策。
本文采用逻辑论证、比较论证等方法,探讨了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的基本理论问题。全文的结构如下:
第一章,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概述,分析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的相关概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的特征。
第二章,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的理论基础及实践意义。首先以人民主权、知情权、行政控权和程序正义理论为理论基点,阐述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的必要性;然后论述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在实践中的意义和作用。
第三章,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过程,分为信息收集、信息加工、信息公开决策、信息发布和信息反馈五个环节。第一步,行政机关在确保真实性的前提下从各种渠道广泛地收集信息;第二步,将收集来的信息进行分析加工,产生成型的政府信息:第三步,行政机关进行公开决策,决定信息是否公开、公开多少;第四步,行政机关将政府信息通过各种媒介进行发布;第五步,行政机关接受公众的信息反馈。
第四章,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的构建。首先,对美国和日本的政府信息公开程序进行探讨,学习、借鉴它们的先进经验;其次,分析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再次,提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应坚持的原则:真实性、及时性、便民、不收费和救济原则;最后,对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的制度设计提出建议,主张增加评价程序,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进行评估;另外应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的救济,建立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两种救济途径,以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