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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公司下乡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是推动农业现代化、城镇化,促进“三化协调”发展的有效路径。涉农公司进入乡村社会,通过对农村深厚资源潜力的进一步发掘以及广阔的农村市场的拓宽,为涉农企业入所驻村庄带来经济发展的有利契机;涉农企业与村庄的良性互动,能使村庄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更进一步,更能为农民收入、生活水平的提高、村庄面貌以及环境带来改善。
涉农公司是下乡资本的有效载体,在涉农公司下乡过程中,资本本身是逐利的,并不会以暴力的形式下乡,纯粹的资本下乡并不会损害农民的利益,但资本与权力的结合却造就了权力专横的资本下乡。当资本以借助权力下乡作为原始起点,身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势必会受到钳制。有压迫势必有反抗,有矛盾就势必有斗争,有利益就势必有博弈。
本文选择河南省许昌市的一个涉农公司下乡的个案作为研究对象,着重分析涉农公司下乡的过程中村企关系的演变及各利益主体的微观行为,旨在揭示涉农公司下乡村企关系变迁的内在逻辑。本文认为,涉农公司借助地方权力下乡给村庄层面造成了冲击,损害了农户的利益,引起了农民的反抗,挑起了村企矛盾。共容利益是缓和村企关系、解决村企矛盾的关键因素,规范资本下乡、构建和谐村企关系需要制度上的建构,更需要长效利益链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