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宪政思想的对撞——“五五宪草”制定前后相关评论研究

来源 :郑州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fang199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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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5月5日,南京国民政府颁布了《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因其颁布日期为5月5日,该部宪法草案又被称为“五五宪草”。近代中国宪政的历程中有着强烈的西力东侵、西学东渐意味,政治家和知识分子在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20世纪30年代南京国民政府的制宪活动,可以说是以知识分子为推动主力,法律与政治界精英踊跃参与的一次宪政运动。国民政府立法院在这部宪法草案起草伊始,便通过各种渠道向国民党内外人士征求制定宪法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围绕着这次立宪运动,当时报刊刊载了大量的相关政治评论。这些评论涉及宪法的形式到内容的诸多方面。   从“五五宪草”制定前后的相关评论来看,大致可将参与评论的学者分为两个主流派别,这两个主流派别也代表着两种主流的宪政思想。   两个主流派别中,一派成员以在南京中央大学任教的学者为主,他们多数是信奉“三民主义”的国民党党员。他们的宪政思想以孙中山的宪政理想为宗旨。“国民大会”与“五权政府”是其宪政方案的特点。   另一派成员以国民党党外的自由知识分子为主,他们是西方宪政思想主导下的论者。他们希望中国模仿西方的宪政模式。他们倡导设立国会,建立分权制衡的政治体系。他们目标是用西方的宪政体制来改造目前国民党的政治体制。   两派学者围绕宪政问题所展开的辩论过程,也是两种宪政思想的激烈对撞过程。该文旨在通过研究知识分子们在国民政府的制宪过程中发表的相关政治评论,以及这些评论对“五五宪草”制定的影响,来力图探寻当时中国两种主流的宪政思想之间的激烈对撞过程。对撞之中展现了两种宪政思想的力量和优劣所在,借此我们也还可以探寻近代以来中国的宪政运动中存在的矛盾与困厄。这两种宪政思想在对撞过程中,其力量互有消长。两种宪政思想相互之间的作用力形成的历史合力和它们之间不合调和的互斥力,在思想层面悄然影响着近代中国政局的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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