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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狷”作为中国古代一种特定的文化概念,其内涵却从未得到清晰界定。由于“狷”的文艺美学特征主要借鉴于其在人格美学范畴内的定义,因此本文主要基于人格美学领域对“狷”进行分析。狷类人格倾向的文人在价值观念上,徘徊于儒家与道家之间;在个人气质上,清高孤傲,不屑不洁之人浑浊之事,耻贱污而不行;在表现形态上,漠视虚伪的道德规范,特立独行,甚或有所偏执。在中国古代社会,狷类人格倾向往往与狂与逸与洁与耿介之类的概念交织在一起,本文分析了其中最能反映狷性人格特征的四种类型:“狷狭”、“狷狂”、“狷隐”、“狷介”,并选择了屈原、阮籍、陶渊明、姜夔四位狷性倾向比较集中与典型的古代文人,涉及了诗、文、词、赋四种文体类型,进行了略有系统的讨论。
从中国文学,看狷性人格,“狷”乃是中国古代文人在儒家文化“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有道则见,无道则隐”无法对生存作出精神指引与安慰性解释时,表现出的另一种人格倾向;系主动或被动对“遇与不遇”焦虑中心的逃逸;为文人在出仕与出世之外,提供了寻觅第三种生存空间的可能。但是,它与儒家文化仍然保持着脐带般关联,其实质只是儒家文化的一种变相。狷性倾向文人的特立独行、孤傲耿直,在中华文化极力弘扬群体原则的情况下,在仁义规范造就的无差别人格之外,张显了个体存在的华彩,表现在中国文学上,为另一审美空间的精神开拓,形成了另一意蕴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