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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计划是现有的激励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50年代,国外第一个股票期权计划出现,经过50多年的实践和发展,各要素的设计现已经比较完善。但是,通过对国内外公司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细节分析,发现其中还是有很多的不足,一些要素的设计随意性大,往往只有一个笼统的规定,执行性不强,再加上国内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不合理等原因,使得股票期权计划在我国的实施并不是一帆风顺,而且其激励效果也有所削弱。基于此,本文探讨运用博弈论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计划进行量化分析。 针对股票期权计划中的不同要素,在具体分析过程中,分别采用了不同的博弈分析方法。根据股票期权计划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作者选取标的股票的来源、股票期权发放对象以及股票期权授予价格三个要素,进行了博弈分析。 (1) 对于标的股票的来源,运用了单人博弈,即由各个具体的公司作为唯一的博弈方。通过对国内现有情况的了解,归纳出在我国具有可行性的四种股票来源方案:定向增发新股、二级市场回购、大股东或国有股转让和虚拟股票。在四种方案中,所有制不同、业务不同的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通过比较其方案的成本得益,来选择适合自己公司的方案: (2) 股票期权发放对象以前是只针对公司的管理层,现在已逐步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因此,本文对员工持股计划与经理股票期权(主要针对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进行了比较,分别分析了采用两种不同的期权计划和两者同时实施时的收益。具体该采用那种,可根据各公司的规模、资金流量、内部管理机制的完备与否等因素来确定; (3) 在对股票期权行权价的定价分析中,采用了一次博弈和重复博弈。因为定价时通常包含公司和高级管理人员两个博弈方。首先采用一次博弈,即由公司制定行权价,高管选择接受与否。但这一分析忽略了公司与高管是在不断地进行博弈这样一个事实。因此,又进行了重复博弈分析,将公司与高管各自选择的策略建立在考虑对方下一步行动的基础上,两者之间的博弈不断地重复进行,得出确定行权价的一个范围。这一博弈结论,便可以让公司和高管的利益达到双赢。 本文运用博弈对股票期权计划进行分析,探索的股票期权计划要素设计的方法,有利于解决股票期权计划中存在的主观随意性问题,使其更具可操作性。这种方法对推进股票期权在中国的应用、有效发挥其在公司中的激励效用有较好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