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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群众通过写信、走访等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自己的要求和愿望,揭发公职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这是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是群众政治生活的一部分,也是群众监督公职人员的一种重要手段。群众行使这些权利,对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群众的联系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整体利益格局已逐渐被重新调整,各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也日渐显露出来,同时,这些矛盾和问题越来越多地以案件形式进入纪检监察机关。因此,处理好纪检监察信访问题显得尤为重要。面对大量人民群众的上访,不仅使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大量的经济成本和精神压力,而且已经越来越影响着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后,随着中央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群众到纪检监察机关上访的数量更是呈井喷之势,如何依纪依法的处理好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信访问题,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来说是个面临的新课题。本文通过对纪检监察信访有关理论进行分析,提出人民群众对信访解决问题的期待在增强、条块分割的信访体系对解决信访问题形成滞后效应、司法途径在信访问题的解决中不断弱化等我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面临的困境,并得出导致以上困境的原因,包括信访受理范围与信访机构权责界定不明晰、公共管理部门不作为、人民群众权利意识的觉醒伴随着非理性和不完善性等因素。通过对德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进行分析,总结了近年来信访举报工作的一些经验做法,同时提出德州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存在的问题,信访问题解决力度加大,信访总量却不断攀升,信访处理方式存在局限性,而群众信访形式却在不断翻新,接访压力不断加大,接访队伍建设却存在滞后性。针对以上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对策,主要是严格落实“三转”要求,突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主业;完善信访举报工作体制机制,切实解决问题;加强宣传引导,规范信访秩序;大力查办案件,展现信访成果;提升业务水平,加强纪检监察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