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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是受法律确认和保护的利益,在现代法治体系下,权利行使必须以尊重或不妨碍他人的权利、自由为前提,任何权利皆不得滥加行使。随着我国社会法治的不断推进,民事诉讼正成为人们解决社会经济生活中越来越重要的手段,但是诉讼权利的享有和使用伴随着被滥用现实困境。研究民事诉讼权利滥用,有利于丰富和完善我国在民事诉讼程序立法方面的理论研究成果,为推动我国完善民事诉讼法立法进程提供法理借鉴。充分认识民事诉讼权利滥用,利于提高司法实践中积极主动的审查和处理多种权利滥用行为界定能力,同时也是履行诚实信用原则的客观要求,有利于完善程序公正和司法公正。当前,对诉讼权利滥用概念及法律后果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且法学界对诉讼权利滥用相关概念没有统一的标准,这对诉讼权利滥用界定造成一定的困扰,让人很难把握界定诉讼权利滥用的尺度;对滥用诉讼权利惩治程序的启动主体、滥诉认定主体、滥诉认定的作出程序也没有做出规定,这将导致司法实践中惩罚轻重不一,也必然导致出现司法不公的问题。所以,如何规制诉讼权利滥用问题成为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本文由以下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关于民事诉讼权利滥用的基础理论,主要是通过对该课题的认识,总结出滥用权利行为的危害;第二部分通过笔者在法院工作实践经验,总结出滥用民事权利行为常见表现形式是滥用起诉权、滥用反诉权、滥用上诉权、滥用管辖权异议、滥用财产保全申请权等;第三部分通过对笔者所在法院滥用民事诉讼权利案件及数据资料的实证分析,总结出该类案件呈现的特点并分析其产生的原因;第四部分从规制民事诉讼权利滥用基础理论出发,提出规制的相关措施,加强公民诚实信用道德建设、完善相关立法、加强司法防范、强化法院审判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