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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行政案件处理的多为政府采购合同订立阶段的问题,最常见的是对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提起的诉讼。政府采购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既涉及程序性事项,也涉及实体性事项。政府采购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涉及的程序性事项包括,投诉处理决定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涉诉无法人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的采购活动,组建该机构的人民政府是否为适格被告等。政府采购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涉及的实体性事项包括,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对于投诉事项是否有管辖权;投诉处理决定是否应涵盖投诉事项的全部内容;政府采购的过程及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上公平竞争的要求;采购文件和采购程序是否符合法律上公开透明的要求;招投标文件内容是否合法;采购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等。由于本文是基于部分典型案例的整理,政府采购行政案件司法审查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本文概括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