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村民自治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村民自治制度就是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制度。目前在我国的广大农村地区,村民自治得到了较快的发展,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村民自治的基本原则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村民自治的核心是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了有效行使这四项民主权利,又逐步形成了相应的四项民主制度——民主选举制度、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在这“四民主”中,民主选举是基础,是核心。因为民主选举村委会干部是村民自治的前提,它直接关系到村委会干部的素质、能力和整个村委会的凝聚力、号召力。关系到村委会能否真心为村民服务,进而影响到整个村民自治的发展。因此,民主选举既是村民自治的基础环节又是衡量当前农村民主程度的重要指标。本文以四川农村地区的实证研究为基础,对四川农村村民自治中民主选举的作用和问题进行研究,全文共分为八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前言。主要阐述了本文选题的背景和研究意义,并梳理了国内外相关研究的主要现状。第二部分主要内容是相关概念的界定与理论依据。第三部分阐述了民主选举的特点、原则、程序及其与村民自治的相互关系,主要介绍了民主选举的主要内容。第四部分主要是分析了村民自治下民主选举的作用。第五部具体分析四川农村村民自治下民主选举现状。第六部分分析了村民自治下民主选举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着重讨论了相应制度缺失对基层民主选举的制约。第七部分主要是针对问题进行对策探讨。本文对四川农村村民自治中民主选举的作用、现状和问题进行了具体的分析探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本文认为:当前村级民主选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选举中“走过场”现象严重、村民民主参与程度不够、贿选、宗族势力干预选举、外出打工人员的选举权难以保障、村党支部“干预操控”村委会换届选举、乡镇政府干预村级民主选举等。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相应法律法规不够规范、民主参与机制不够完善、村民民主参与意识淡薄、受现行户籍制度的影响和经济条件的限制、乡镇政府不当干预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因此,建立完善的村级民主选举制度、提高村民的民主法治意识、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调适“两委”关系、理顺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是解决这些问题的重要举措。村级民主选举制度的完善将进一步推进村民自治的发展。村民自治作为有中国特色的基层民主政治制度,它的发展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国基层民主政治的改革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