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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就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和国际保护知识产权的通用法律规定TRIPS协议的要求,对我国的商标立法进行了一系列的修改,对于驰名商标的保护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与此同时,我国也致力于制定一些行政法规和地方规章,为保护驰名商标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基础。鉴于驰名商标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具有特殊的意义,因此,对其的反淡化保护不可或缺。通观世界各国,都在逐步立法加强对于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这也是世界的一个立法趋势。我们应该认识到,尽管我国已经做出驰名商标保护方面的修改和增加,但是与国外的一些先进理论还是存在一定差距的,因此,这就要求我们积极的借鉴国外的先进理论,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关于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方面的法律更加完善,也才能使我国的法律更加适应国际商标保护的要求。本文主要采用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的方法,同时也辅助以比较分析法对于驰名商标的淡化理论进行了介绍,并且结合我国的现有立法状况和实际的国情对淡化理论进行了分析和探讨,阐述了我国将驰名商标的淡化理论纳入立法范围的基础,同时提出了具体的立法建议,以期能为我国的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完善贡献自己的力量。本文的第一部分主要是对驰名商标淡化的基本理论进行了较为详尽的介绍与分析,使驰名商标淡化的概念和理论结构能有所清晰的呈现,为下文更为深化的分析打下基础。第二部分进一步提出驰名商标淡化行为的法律规制方式,分析了其带来的不良的社会后果,介绍了其具体的认定标准和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方面的法律救济方式。第三部分首先介绍了国际公约关于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的立法实践,然后选取了几个典型国家,包括英美法系的美国,大陆法系的德国和法国,分析了其优缺点,并且进行了一些比较,以便为我国的立法实践提供一些典型的经验和教训。第四部分是本文的重点部分,总结了我国驰名商标淡化行为的立法现状,指出了其中存的不足之处,提出了一些自己的建议,比如进一步完善其理论,将反不正当竞争法与之相辅进行更为全面的保护等,从而使驰名商标被淡化的可能性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