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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资产证券化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末,作为当今重要的金融产品之一,其在国内外获得了高速发展。2005年该业务在我国第一批试点启动,国家开发银行和建设银行作为试点单位首先发行了开元一期和建元一期资产证券化产品。尽管经历了2008至2011年的4年暂停,但自业务重启至2014年年末,全国共发行78单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金额达到3178.11亿元。尤其是近两年来,我国领导人及相关监管单位多次提出要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毋庸置疑,该业务在未来将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由于其业务的复杂性,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会计问题在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备受重视。尤其是2001年爆发的安然事件及2008年出现的次贷危机,人们充分认识到了资产证券化所包含的巨大风险。危机事件背后,相关会计规范的缺陷也暴露无遗。无论是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特殊目的实体的合并还是相关信息披露的会计处理存在的争议都较大。本文首先对信贷资产证券化会计问题的研究背景及意义进行了介绍,并阐述了国内外学者的相关文献作为文章的理论基础。随后,本文就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含义、参与主体、交易结构等进行了阐述,并由此提出了该业务所涉及的3个会计问题。其次,本文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终止确认、特殊目的实体的合并和相关信息披露进行了重点分析。通过归纳总结国际会计准则、美国会计准则和我国会计准则针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会计规范,分析实务中对准则的应用情况,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我的一些建议。本文立足于国际会计准则、美国会计准则及我国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会计规范,所研究的内容具有一定理论基础。本文采用规范分析法,通过归纳、比较及举例的方式阐述了各时期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会计规范,并创新性地对实务中的应用操作进行了举例,增加了本文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