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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仍处于初期,金融体系仍是以间接融资为主,债券市场不发达,资本市场存在结构性失衡问题。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在这样一个资本市场环境中,其再融资渠道选择有限,通过股权再融资可以降低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减轻负担,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发展,从而股权再融资就成为上市公司的首选。那么配股和增发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有什么影响?应该选择什么样的股权再融资方式?对这些问题的探讨就构成了本文的研究主旨。本文在对基本概念进行界定和对经典融资理论进行回顾的基础上对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方式选择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我们发现一方面中国上市公司在再融资方式选择上并不遵循西方经典的“啄食理论”,而是极度偏好股权再融资,并且有强烈的增发偏好。另一方面中国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绩效低下,配股和增发给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都带来了负面影响。很多学者从股权结构的角度分析了中国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绩效低下的原因,认为由于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使得上市公司偏好股权再融资,同时也带来了绩效低下的负面影响。本文认为除了股权结构之外,上市公司在资金募集到之后的投资不当,过低的资产负债率以及股权融资成本较低都是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绩效低下的原因。在对股权再融资选择方式进行理论研究时,本文首先结合信息不对称理论从上市公司管理者和外部投资者的角度进行了研究,发现:从上市公司管理者的角度来看,由于不存在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中所假设的私人收益的增加或减少并不存在,增发方式是最优选择,配股方式是次优选择;对于外部投资者来说,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上市公司市场价值和真实价值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而配股方式相对来说对上市公司价值的影响较小,所以对于外部投资者而言,配股方式是最优选择。接着本文应用财富再分配理论进行研究后的结论为:对非流通股股东而言,增发和配股后都会带来自身财富的增长;对流通股股东而言,增发方式带来的财富增长的正负不能确定,而配股后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肯定是减少的。但对流通股股东来说,配股之后他们的股东财富损失相对少些。因此,配股方式对流通股股东而言是最佳选择。通过分析影响我国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再融资方式选择的因素,发现监管政策、公司股权结构、公司规模以及市盈率等因素都会对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方式选择产生影响。在中国,市场价值小、市盈率低和流通股比率高的上市公司往往选择配股方式进行股权再融资,上市公司在发行时往采用高折扣发行;市场价值大、市盈率高和流通股比率低的上市公司往往选择增发方式进行股权再融资,发行时的折扣较低。综上所述,本文认为中国上市公司增发偏好不宜提倡,从提高我国资源配置的效率和均衡各方利益的角度来看,在中国应提倡上市公司选择配股方式进行股权再融资。因此,在文章的最后,本文建议:首先,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再融资决策应建立在对自身价值、证监会的政策以及对整个市场的理性判断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的经营状况和资本市场状况决定是否增发股票或配股;其次,作为监管主体的政府应该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和进行彻底的股权分置改革并通过提高发行门槛等方式抑制上市公司的增发偏好;再次,作为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的相关利益主体投资银行和机构投资者也应该发挥积极有效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