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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革开放以来,贫困农民尤其是新生代贫困农民获得了许多个人发展的权利、机会,有些贫困农民因此实现了脱贫,而有些贫困农民却因为种种原因仍然延续着自身的贫困传递。本文将以权利与机会的角度从资源环境条件、增收致富途径和社会政策这三个维度,以鄂西Z村为例,结合村庄贫困的各种条件,对该村贫困农民的代际更替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从资源环境权利、机会的利用状况来看,1978年以后,Z村新生代贫困农民获得了土地自主经营权以及水资源、交通等基础设施状况改善带来的权利、机会。一部分新生代贫困农民以其充分利用各种自然资源以及个人素质的提高合理的把握住了基础设施利用的权利、机会,最终实现了脱贫。但同时也存在,部分新生代贫困农民由于受灾害、疾病等因素影响以及自身能力的限制,丧失了自身发展的权利、机会,未能脱贫。 从增收致富途径利用权利、机会来看,随着我国城乡二元结构逐步改变,Z村部分新生代贫困农民为了脱贫致富,改变生产方式,从而选择外出务工或返乡创业。在此过程中,那些新生代贫困农民因为在外掌握了科学技术了解了市场信息,个人能力得到提升,从而实现了脱贫的目的。反之,闭塞者仍滞留在贫困之中。 从社会政策的权利、机会来看,Z村新生代贫困农民受教育程度较高所从事职业收入普遍要高于旧代贫困农民。进入21世纪以后,国家各种福利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对那些新生代贫困农民的发展也提供了一定的支持,使他们的整体收入有了明显提高。但是,我国城乡公共服务尚未实现均等化以及现有保障制度尚存在一些漏洞,这些缺陷都阻碍了新生代贫困农民脱贫。 通过以上三个不同维度对Z村新生代贫困农民代际更替的影响分析,本文认为1978年以来有利于新生代贫困农民的脱贫的权利、机会逐渐增多,而新生代贫困农民的“可行能力”水平的高低是影响他们自身脱贫致贫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