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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投资方式的出现,适应了世界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展非常迅速。世界上第一个BOT项目是由土耳其政府为建设火电厂在80年代初期提出的。但第一个比较成功的BOT项目是菲律宾的NOVATASI发电项目。据统计,目前世界上正在实施的BOT项目约有180个。作为吸引外资改善基础设施,提高经济实力的一种发展战略选择,BOT投资方式在世界上正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的青睐,BOT方式的运用范围也越来越广泛。我国是较早引进BOT投资方式的国家之一。早在80年代初期,我国的第一个BOT投资项目广东沙角B发电厂即开始建设。近年来,我国成立了第一家从事BOT投资业务的企业——北京博拓投资公司。总投资16亿元人民币,特许经营权期限为20年的北京市区至通县的快速公路工程,就是在该公司的策划下,采用BOT投资方式同美国林同炎中国公司签约的。这是我国第一个规模较大且较正规的BOT项目。BOT投资方式在我国的应用前景极为广阔。BOT方式的引进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有利于改善<WP=3>我国的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和缓解资金不足的问题;有利于改善我国的外商投资结构;有利于减少政府的债务负担和投资支出;有利于提高我国经济的国际化水平。虽然我国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存在着大量的资金需求和发展潜力,但就目前来讲,并未能将这方面的潜力变成现实。此间存在着诸多制约因素,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我国目前仍无一部专门的BOT法律出台,在BOT项目风险的分担方面存在着法律障碍。由于BOT项目存在着巨大的风险,因此解决好项目风险的分担问题,是BOT项目成功的关键。本文试图通过分析BOT项目风险,研究风险分担方式以及政府保证的法律规定,解决BOT项目风险分担中法律问题,从而排除BOT项目在我国实施的法律障碍。 第一部分对BOT项目的基本法律问题进行简要介绍,包括BOT项目的概念、法律特征、BOT项目中各法律协议及其法律关系。由于特许权协议是BOT项目运作的基础,也是政府保证的法律基础,因此着重研究了特许权协议的法律性质。 第二部分对BOT项目的风险进行分析,并研究如何分担各类风险。BOT项目风险主要分为商业风险、<WP=4>外汇风险和政治风险。商业风险是指由于东道国的各种经济因素的变化或由于经营决策失误而使投资者不能获得正常收益的可能性。外汇风险是指外国投资进将项目经营收费得到的当地货币根据汇率兑换成外汇并汇出国境的风险。外汇风险又分为外汇管制风险、外币汇兑风险及外汇汇率风险。政治风险指因东道国政治事件的影响而使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风险的确立和分担的安排,是BOT项目成立的首要问题。一条常用的分担风险的原则是:风险应由项目参与各方中最能承担这种风险的一方来承担。只有使风险降到最低限度,才能不影响贷款及投资者的积极性,保证资金落实到位。第三部分对政府保证的内容与性质进行分析。政府保证在BOT项目的法律关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它的确定和实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发生政治风险的可能性,并降低了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分析政府保证的性质,有助于解决其法律适用问题。第四部分介绍并分析海外在BOT项目实施过程中风险分担的实践,为我国提供经验和教训。第五部分分析我国在BOT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WP=5>分担及政府保证方面的法律障碍并提出解决办法。 研究BOT不仅是吸引外资的需要,更是完善立法,加强法制建设所必需。如果没有良好的法律条件,就会增大投资风险,当然也就不可能将大量的外资吸引到基础设施领域。所以尽快研究和消除我国自己造成的法律误解克服法律障碍,就成为推行BOT投资方式的当务之急。 研究不仅是吸引外资的需要,更是完善立法,加强法制建设所必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