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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圈地运动过后,英国建立了大农场制,然而小农作为与资本主义格格不入的事物依然长期存在。许多学者认为小农至晚在17、18世纪就已经消失殆尽,但事实是直到19世纪,英国农村依然存在着许多小农。本文的目的就是探讨19世纪时英国小农的状况,兼论当时英国农村的发展情况。文章首先回顾了一个多世纪以来英国农业史研究的发展历程。还对一些概念进行辨析。笔者认为Peasant一词不是泛指农民,而是特指持有土地在50英亩以下的农民,即小农。“农民"一词也带有传统、封建的色彩,而非我们现代意义上的农民。“农民社会”更是长期存在于历史中,不随资本主义的发展而立刻消失。第二章讨论了1750年以后英国农业的发展状况。总的来说,1750年到1850年间,英国农业在各方面都取得很大进步,渐渐体现出资本主义农业的特征。1850年至1870年左右是英国农业发展的“黄金时期”,但70年代以后农业进入萧条时期,直到19世纪90年代以后才开始逐渐复苏。通过对斯塔福郡的个案考察,可以获得了19世纪英国农村的一个概况。其实19世纪英国农村依然存在许多小农。虽然近代以来小农的总趋势是不断衰落,但小农的衰落并非直线式的、全面的,而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期间甚至曾出现小农数量增加的情况。就小农衰落的原因来看,笔者认为,圈地运动并非导致小农衰落的最主要因素,还有许多其他因素同样影响着小农的存在,比如农业商业化趋势、当时经济发展情况等。在文章中,笔者主要讨论了三种小农,即公簿持有农、契约租佃农和自由持有农。公簿持有农和契约租佃农虽然是两种不同的土地保有形式,但到19世纪,两者已经基本没有区别。在各方面压力下,这两种土地保有形式逐渐由过去长达几十年甚至几代人的长期租约变为几年、十几年的短期租约,最终其保有形式一步步被改变,成为农业商品化时期的现代租地农,租金随着市场价格而变动。自由持有农持有的土地是自由的,基本上不用负担封建劳役。自由持有农在近代的发展也经历了一个从多到少的过程,最终一些经营有方的自由农进入农村上层,成为大农场主,而另一些持有极小块土地的自由农则因无法维持生计而放弃土地成为工资劳动者。也有许多自由农卖掉土地迁到美国,成为美国早期垦荒运动的参与者。总的来说,小农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概念,尤其是19世纪英国小农的法律身份与其实际产权并不一致,给史学研究带来很大的困难。国外许多学者把这一时期的小农称为"owner-occupier",国内译为“自耕农”。其实自耕农分为大自耕农和小自耕农。小自耕农并不是一种法律身份,而是指自己占有小块土地的农民,从土地产权的角度来看,与“小农”的概念较为一致。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把小自耕农等同于小农。此外,文章还探讨了英国农民社会,兼论近代英法农业发展情况对比。“农民社会”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它不随封建社会而生,也不随着封建社会的消亡而消亡。长期以来英国一直是一个农民社会。但19世纪英国农村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传统的领主——佃农两层社会结构转变为领主——佃农——雇农的三层社会结构。领主也丧失了对农民的控制权,农民对领主的人身依附关系减弱。土地买卖也变得活跃起来。传统的农村面临着革命性的变革。在这样的背景下,19世纪下半叶英国掀起了一场保护小农的运动,提出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或雇农提供小块土地,该运动获得产生了一定积极的效果,但最终无法阻止英国农村变革的步伐,英国的农民社会最终消失。为了更好理解19世纪英国农业的发展状况,笔者还将英法农业进行了简单的对比。总的来说,法国农业比英国落后近一个世纪,圈地运动在两国产生了不同的影响,圈地过后,英国建立了大土地所有制,而法国却依然是小土地纵横的情况。但与我们印象不同的是,19世纪后半期,英法的农业差距并不如我们想象中的那么大。法国也不乏大土地所有者,而英国同样存在着大量小土地持有的情况。到19世纪后期,英法两国在农业上面临了相同的困境。无论如何,19世纪是英国农业发展的一个关键时期,19世纪之前的英国农业尚有许多封建残留,但到20世纪,英国各方面包括农业都进入了现代化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