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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研究的重点是全国各地出土的唐代杂技俑,关于它们的分类分期以及其他相关问题的考古学研究。唐代杂技的名称可见于文献记载的有“散乐”、“杂伎”、“杂戏”以及“倡优萼衍之戏”等,属于百戏的一部分。唐代杂技的种类主要包括:舞盘、长跷、掷倒、瞋面、跳剑、吞剑、戏车轮、透飞梯、戏绳、缘竿、角抵、弄椀珠丹珠、幻术、拟兽驯兽、叠置以及山车陆船等。考古发现的唐代杂技俑主要来自于墓葬和窑址,其中出土于墓葬的唐代杂技俑共计15组22件,分布在陕西、河南、新疆等地;出土于窑址的共计5组5件,主要来自于陕西、河南和四川的三彩窑址;还有1件来源不详。根据上述对唐代杂技的概念界定,结合考古发现的上述28例唐代杂技俑实物以及其所代表的不同的杂技类型,基本可以分为五种类型,具体包括掷倒杂技俑、竿木杂技俑、角抵杂技俑、叠置俑以及驯兽杂技俑等。根据相关发现和论证,对唐代杂技俑分期研究,基本可以分为三期:第一期为武周时期至睿宗时期,主要涉及到新疆地区、洛阳地区,基本类型包括掷倒杂技俑、竿木杂技俑、驯兽杂技俑;第二期为唐玄宗时期至安史之乱之前,出土杂技俑数量丰富,种类多样,以西安地区为中心。基本包括掷倒杂技俑、竿木杂技俑、叠置杂技俑、角抵杂技俑等;第三期为安史之乱至唐末,基本类型为驯兽杂技俑。根据上述杂技俑的考古发现遗址特点,结合有关资料,可以认为唐代杂技俑的地位,杂技俑在窑址的发现主要为供孩童游戏的玩具,在唐墓中发现的杂技俑主要作用是供墓主人赏玩的游戏,与墓主人的等级地位没有必然的关系。从唐代杂技俑人物的面部特征可以大致分出从事杂技活动的人员构成特点:华人占绝大多数,共23件,其中包括有残疾人和病患者;胡人为5件,主要包括于阗人、突厥人、蒙古人等;还有结合相关考古发现可知唐代杂技的渊源与演变:唐代杂技艺术主要是继承秦汉时期的传统,同时又出现了吸收外来文化因素的幻术;唐以后,宋元时期的杂技基木特征继承唐代,不同之处在于幻术逐渐从杂技中分离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