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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还是政治问题。消除贫困是社会稳定、社会和谐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保障人类最基本生存权利的需要。我国农村反贫困措施的开展不仅关系到贫困地区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更关系到全国的区域协调发展和政治秩序的稳定。在过去20多年里,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扶贫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效。无论是从收入还是消费的角度来衡量,贫困发生率均已大幅度下降。但是,我国的扶贫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在某些方面的任务甚至更加艰巨。我国的扶贫经验表明:经济发展是推动扶贫工作的主要驱动力,而固定资产投资是带动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之一。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考,本文以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县为例,研究我国农村贫困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对反贫困的影响。本文首先基于贫困成因理论和马克思的资本构成理论以及研究现状,分析固定资产投资对农村反贫困的影响。其次,以宁蒗县为例,通过实证分析从固定资产投资促进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两个角度解释其对农村反贫困的贡献。再次,继续以宁蒗县为例,分析我国农村贫困地区投资现状及其原因,通过数据比较发现,我国农村贫困地区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增长较快、人均投资偏低和投资方向与产业结构不匹配等问题较为突出,然后究其原因发现,除了贫困地区投资环境较差制约着投资的增加以外,固定资产投资的来源和政府的投资偏好也严重阻碍着贫困地区投资的增加。最后,从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创造宽松有益的投资软环境、重大工程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和增加农业方面的投资这四个方面给出改善我国农村贫困地区投资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