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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自愿年龄线"最核心的理由是防止性活动对未成年人构成"永久伤害",但该理由背后的经验依据却未必充分,与儿童性权利存在一定紧张关系。而且,自愿年龄法的实施导致了阻碍被害儿童揭发性侵害、惩罚儿童自愿性行为等非基于儿童"最大利益"的不良后果。不过,废除广为实行的自愿年龄法,又将出现判断儿童真实意愿以及该意愿是否符合其"最大利益"的新难题。就我国目前状况而言,通过法律解释进一步缓和自愿年龄法与现实生活之间的矛盾是较为稳妥的路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