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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围绕经济工作中心任务和社会关注的价格收费热点难点问题,拓宽监管思路,完善监管法规,加大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能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007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全国发展改革会议安排,围绕经济工作中心任务和社会关注的价格收费热点难点问题,拓宽监管思路,完善监管法规,加大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能力,强化服务职能,促进结构调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007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
组织开展价格收费检查
(一)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重点检查。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贯彻“多予少取放活”方针,重点查处化肥、农业用水、农业用电、农用柴油等乱加价行为,农村建房、殡葬、教育、医疗、邮政、电信、有线电视等乱收费行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减负增收。
(二)开展教育收费重点检查。整顿规范教育收费,重点查处中小学以改制为名乱收费、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违反规定收取赞助费、择校费、转学费等行为;查处高级中学违反规定招收择校生和重复收取学费等行为;查处高等学校收取赞助费、点招费、定向费、建校费、专升本费、转专业费、重修费等行为;纠正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越权制定教育收费政策的行为。
(三)开展医药价格重点检查。整顿医药价格秩序,重点查处政府降价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医疗服务、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等方面的乱加价、乱收费行为,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和药品招标代理机构的价格收费行为,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四)开展资源价格专项检查。配合推进资源价格改革,开展资源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落实差别电价、差别水价政策的执行情况。严肃查处不执行淘汰类、限制类企业用电、用水加价政策的行为,违反规定擅自给予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水价的行为。各地要结合实际,自行安排成品油价格、天然气价格、水价、供热价格等检查。
(五)开展环保收费专项检查。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价格收费政策,严肃查处发电企业享受国家脱硫加价政策但不按要求脱硫的行为,查处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收取污水、垃圾处理费、领取政府补贴但不按规定处理污水和垃圾的行为,切实纠正随意减免环境治理收费和截留、挪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的行为,纠正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越权制定环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行为,查处有关部门违反规定乱收费或不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行为。
(六)开展涉企收费试点检查。落实国务院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的要求,扩大涉企收费检查试点规模,重点查处国土、建设、公安、交通、环保、工商、税务、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和各类协会、中介组织向企业违法违规收费的行为。
(七)继续开展房地产价格交易专项治理。整顿房地产交易环节的价格收费行为,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商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查处房屋中介机构提高中介费标准、捆绑服务并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收取明码标价以外费用的行为;查处物业管理公司的乱收费行为;查处行政机关违反规定向房地产企业和机构乱收费的行为。
(八)开展司法服务收费检查。配合司法体制改革,严格执行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查处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的行为,超出政府指导价范围或幅度收费的行为,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
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一)继续大力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继续深入查处价格欺诈行为,积极开展对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调查、取证和查处工作。综合运用巡查、调查、告诫、舆论监督等方式,做好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二)深入开展价格诚信工作。按照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价格诚信信息记录和公布制度。继续开展创建“价格诚信单位”活动,大力推进明码实价。
(三)切实做好价格应急工作。加强市场价格的监测与预警,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价格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价格应急管理机制,完善价格应急工作预案。
扎实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
(一)突出工作重点。按照“全面进、扎实干、持久抓、求实效”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结合价格收费专项检查,着重推进“价格服务进农户”、“价格服务进医院”、“价格服务进学校”、“价格服务进景区”以及“价格服务进社区”。
(二)加强分类指导。“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开展较早的地方,要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活动成果,拓展价格服务领域,创新价格服务模式,继续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有一定基础的地方,要抓突破、抓亮点、抓深入,取得新进展。
(三)构建服务网络。整合并发展现有价格监督资源,构建城乡价格监督网络、明码标价和价费公示、价格诚信建设、价格举报四位一体的价格服务网络,力争用三、四年的时间,形成覆盖全社会的价格服务网络。
(四)建立长效机制。价格主管部门的一把手要亲自抓,逐步建立价格服务工作联系制度、价格服务目标考核评比制度、价格服务效果反馈制度,把“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打造成知名度高、公信力强、社会影响大、群众广泛认可的价格工作民心工程。
进一步打造价格举报品牌
(一)提高价格举报快速反应能力。配置必要的价格举报工作装备,积极推进全国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促进价格举报工作电子化、信息化、网络化,提高灵敏度和处置力,提高举报案件的办理效能。
(二)完善价格举报工作制度。按照法律规定,完善价格举报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价格举报案件。健全价格举报工作责任制度,加强对案件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价格举报机构建设。推进价格举报机构建设,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充实到价格举报部门工作。
(四)加大价格举报宣传力度。制定宣传计划,加大宣传力度,在标价签和公示牌上印制12358价格举报电话,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提高价格举报的知名度。
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法制建设
(一)加强立法工作。配合《反垄断法》出台,修订《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研究细化《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第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参与《行政收费法》的立法工作,研究制定行政性收费行为的监管规则,研究对行政机关通过转移职能进行强制收费等行为的监管办法。
(二)规范执法行为。研究制定《价格行政处罚证据规则》,规范提取、审查、使用证据的行为。规范价格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加强管理和审查。
(三)做好复议诉讼工作。根据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发生规律和趋势,研究分析可能引起复议、诉讼的行政行为,有针对性地对价格行政复议、诉讼工作进行指导。
(四)推进普法教育。把“五五”普法与立法、执法和行政复议、诉讼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推进价格监督检查依法行政工作。
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基础建设
(一)要完善工作业绩评价体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继续考核查处价格违法案件数量、实现经济制裁金额等指标的基础上,把价格公共服务活动开展情况、价格异动应对处置情况、经营者价格行为规范情况等指标纳入工作绩效评价体系,推动整个系统更新执法理念。
(二)加强信息和宣传工作。健全政务信息工作机制,提高政务信息质量,为领导了解情况、做出决策提供富有价值的依据;重视舆论宣传。
(三)抓好统计工作和电子政务建设。加强统计工作的软硬件建设,增强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提高统计分析报告质量。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办好省级价格监督检查局(所)长培训班和各项业务培训班,加大对市、县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检查人员的培训力度。
(五)深入开展规范化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的创建活动。按照坚持标准、逐步推进、严格考核、加强管理的总体要求和分级组织、分级管理的指导原则,建设学习型、和谐型、创新型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促进工作水平提高。

2007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全国发展改革会议安排,围绕经济工作中心任务和社会关注的价格收费热点难点问题,拓宽监管思路,完善监管法规,加大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能力,强化服务职能,促进结构调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007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
组织开展价格收费检查
(一)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重点检查。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贯彻“多予少取放活”方针,重点查处化肥、农业用水、农业用电、农用柴油等乱加价行为,农村建房、殡葬、教育、医疗、邮政、电信、有线电视等乱收费行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减负增收。
(二)开展教育收费重点检查。整顿规范教育收费,重点查处中小学以改制为名乱收费、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违反规定收取赞助费、择校费、转学费等行为;查处高级中学违反规定招收择校生和重复收取学费等行为;查处高等学校收取赞助费、点招费、定向费、建校费、专升本费、转专业费、重修费等行为;纠正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越权制定教育收费政策的行为。
(三)开展医药价格重点检查。整顿医药价格秩序,重点查处政府降价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医疗服务、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等方面的乱加价、乱收费行为,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和药品招标代理机构的价格收费行为,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四)开展资源价格专项检查。配合推进资源价格改革,开展资源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落实差别电价、差别水价政策的执行情况。严肃查处不执行淘汰类、限制类企业用电、用水加价政策的行为,违反规定擅自给予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水价的行为。各地要结合实际,自行安排成品油价格、天然气价格、水价、供热价格等检查。
(五)开展环保收费专项检查。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价格收费政策,严肃查处发电企业享受国家脱硫加价政策但不按要求脱硫的行为,查处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收取污水、垃圾处理费、领取政府补贴但不按规定处理污水和垃圾的行为,切实纠正随意减免环境治理收费和截留、挪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的行为,纠正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越权制定环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行为,查处有关部门违反规定乱收费或不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行为。
(六)开展涉企收费试点检查。落实国务院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的要求,扩大涉企收费检查试点规模,重点查处国土、建设、公安、交通、环保、工商、税务、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和各类协会、中介组织向企业违法违规收费的行为。
(七)继续开展房地产价格交易专项治理。整顿房地产交易环节的价格收费行为,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商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查处房屋中介机构提高中介费标准、捆绑服务并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收取明码标价以外费用的行为;查处物业管理公司的乱收费行为;查处行政机关违反规定向房地产企业和机构乱收费的行为。
(八)开展司法服务收费检查。配合司法体制改革,严格执行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查处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的行为,超出政府指导价范围或幅度收费的行为,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
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一)继续大力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继续深入查处价格欺诈行为,积极开展对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调查、取证和查处工作。综合运用巡查、调查、告诫、舆论监督等方式,做好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二)深入开展价格诚信工作。按照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价格诚信信息记录和公布制度。继续开展创建“价格诚信单位”活动,大力推进明码实价。
(三)切实做好价格应急工作。加强市场价格的监测与预警,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价格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价格应急管理机制,完善价格应急工作预案。
扎实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
(一)突出工作重点。按照“全面进、扎实干、持久抓、求实效”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结合价格收费专项检查,着重推进“价格服务进农户”、“价格服务进医院”、“价格服务进学校”、“价格服务进景区”以及“价格服务进社区”。
(二)加强分类指导。“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开展较早的地方,要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活动成果,拓展价格服务领域,创新价格服务模式,继续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有一定基础的地方,要抓突破、抓亮点、抓深入,取得新进展。
(三)构建服务网络。整合并发展现有价格监督资源,构建城乡价格监督网络、明码标价和价费公示、价格诚信建设、价格举报四位一体的价格服务网络,力争用三、四年的时间,形成覆盖全社会的价格服务网络。
(四)建立长效机制。价格主管部门的一把手要亲自抓,逐步建立价格服务工作联系制度、价格服务目标考核评比制度、价格服务效果反馈制度,把“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打造成知名度高、公信力强、社会影响大、群众广泛认可的价格工作民心工程。
进一步打造价格举报品牌
(一)提高价格举报快速反应能力。配置必要的价格举报工作装备,积极推进全国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促进价格举报工作电子化、信息化、网络化,提高灵敏度和处置力,提高举报案件的办理效能。
(二)完善价格举报工作制度。按照法律规定,完善价格举报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价格举报案件。健全价格举报工作责任制度,加强对案件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价格举报机构建设。推进价格举报机构建设,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充实到价格举报部门工作。
(四)加大价格举报宣传力度。制定宣传计划,加大宣传力度,在标价签和公示牌上印制12358价格举报电话,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提高价格举报的知名度。
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法制建设
(一)加强立法工作。配合《反垄断法》出台,修订《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研究细化《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第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参与《行政收费法》的立法工作,研究制定行政性收费行为的监管规则,研究对行政机关通过转移职能进行强制收费等行为的监管办法。
(二)规范执法行为。研究制定《价格行政处罚证据规则》,规范提取、审查、使用证据的行为。规范价格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加强管理和审查。
(三)做好复议诉讼工作。根据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发生规律和趋势,研究分析可能引起复议、诉讼的行政行为,有针对性地对价格行政复议、诉讼工作进行指导。
(四)推进普法教育。把“五五”普法与立法、执法和行政复议、诉讼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推进价格监督检查依法行政工作。
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基础建设
(一)要完善工作业绩评价体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继续考核查处价格违法案件数量、实现经济制裁金额等指标的基础上,把价格公共服务活动开展情况、价格异动应对处置情况、经营者价格行为规范情况等指标纳入工作绩效评价体系,推动整个系统更新执法理念。
(二)加强信息和宣传工作。健全政务信息工作机制,提高政务信息质量,为领导了解情况、做出决策提供富有价值的依据;重视舆论宣传。
(三)抓好统计工作和电子政务建设。加强统计工作的软硬件建设,增强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提高统计分析报告质量。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办好省级价格监督检查局(所)长培训班和各项业务培训班,加大对市、县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检查人员的培训力度。
(五)深入开展规范化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的创建活动。按照坚持标准、逐步推进、严格考核、加强管理的总体要求和分级组织、分级管理的指导原则,建设学习型、和谐型、创新型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促进工作水平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