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债权审核中刑民交叉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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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程序中如何处理刑民交叉是一个全新的话题,依现有的刑事法律法规,将债权人列入受害人,赔偿范围仅限于本金,即本金退回受害人;但是未被纳入受害人的债权人,所赔付金额根据民间借贷相关规则进行计算.合同法对合同效力标准的认定已然做出,涉及刑事民事的合同效力自然依据合同法规定,因而合同有效时,民间借贷债权数额自是不必依据刑事判决做出的标准.刑民交叉问题现于企业破产程序中,债权审核达到破产程序与刑事程序有机结合,应当从实体与程序两方面着手,实现两者平衡.因而,针对集资类犯罪中受害人与未列入受害人的两类民间借贷债权人,债权审核标准都得以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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