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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公民的犯罪率也成直线上升模式,其犯罪方式、方法也越来越先进,越来越高明,要想把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光靠刑事科学技术等往往是不够的,大多数的时候需要群众的参与,这时就出现一个问题,到底能有多少群众会自愿参与?因此悬赏作证便出现了,它成了大多数人一个耳熟能详的词语,相比之下,更能如意受到人们的关注。那么,在实践中我们应如何权衡这种利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