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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是“文化-精神性”的存在.这一有关人的界定,既克服了性善、性恶或好利恶害人性观及其制度预设的弊端,也克服了近代以来的人性理性观及其“科学主义”根据背景中唯一本质性追求的虚妄及其制度预设的冰冷和机械.人的“文化-精神性”,打开了关照人类本性的新视界,它包含了理性,但比理性更开阔、深邃.人的“文化-精神性”决定了人的内质,它既有人的“生物-自然”属性的一面,更有人的“精神-社会”属性的一面.其外在表达是语言符号和以法律为前提的制度符号.由于语言符号、制度符号及其规范功能与人类关系如此密切,乃至于人是文化的动物这个结论,可以径直地表达为“人是符号的动物”“人是规范的动物”.